各培养单位,全体研究生:
按照国家政策统一规定,研究生国家助学金须按月发放,每年按10个月发放,其中12-1月、6-7月合并发放。资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.3万元,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0.6万元。
一、发放进度
因助学金评定延误原因,本次将9-10月的国家助学金合并发放,本次到账金额应为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2600元,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1200元。
10月31日已完成“成都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社会保障卡‘一卡通’发放监管系统(高校)”平台推送审核发放,中国工商银行社保卡转账需2-5个工作日,其他银行社保卡转账需5-10个工作日。本次应发6653人,实发6653人,请受助同学注意查收。
二、异常数据处理
(一)因发放系统数据异常,导致部分同学国家助学金出现多发或少发现象,学校将于11月、12月进行统一平衡结算,使符合受助资格的研究生达到半年资助标准总额,即博士研究生半年0.65万元,硕士研究生半年0.3万元。
(二)本次有338人的社保卡因故发放不成功,已经改发到学生本人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备案的工行卡中,具体名单及处理措施详见“附件1”。
为了保证助学金尽量合规发放,同时避免拖累发放进度,请以上同学自查社保卡信息,尽量提供社保卡,最好办理四川省内的社保卡,特别注意必须确保已激活金融和社保功能。
三、特别提醒
学校发放的各类奖助学金均没有任何“手续费”“咨询费”,更不需要缴纳“税金”等。请同学们提高警惕,防止诈骗。
2023年10月31日
研工部 研究生院